今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我院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院党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分解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层层抓落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的局面。一是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和清理。二是保证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在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我院抽出必要的经费,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需的宣传册、媒体报道等,进一步丰富宣传资料等,为我院相关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三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结合我院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刑诉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检察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新作为
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服务保障“六城引领”为重点,坚决惩治涉及金融、证券、期货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53人,起诉43人。及时介入,依法对陈某路挪用资金案予以批准逮捕,依法对大唐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毛某等24人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提起公诉;积极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走访30余家辖区重点企业,邀请26家企业及区招商、税务、金融办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检察长·董事长”两长论坛,就今后更好服务企业发展、规范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并结合办案形成调研报告,就加强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向区委提出建议,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
全力助力精准脱贫。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20人。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联合劳动保障部门成功支持农民工讨薪6件23万元。积极落实决战脱贫攻坚要求,按照区委部署,22名检察官进村入户60余次,完成入户走访、调查建档等帮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帮扶任务。
全力参与污染防治。开展小湾河流域污染整治、辖区黑臭水整治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共开展巡查24次,发现问题29处,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保障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为落实中央环保督查任务发挥了检察力量。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案件7件,起诉3件8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四进”宣传活动11次,发出检察督促令29份,督促完成补植复绿1600余亩、补种树苗10万余株。
三、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4人、起诉763人。
扫黑除恶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绝不轻易放过、绝不随意拔高的原则,加强提前介入,注重引导侦查,严把证据事实,确保精准打击。共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20件55人,起诉10件60人;成功起诉了黄某浩等1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张某等17人利用“碰瓷”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有力震慑黑恶势力嚣张气焰。注重“破网打伞”,向区监察委移交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6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始终把办案与矛盾化解、促进和谐、推动社会治理机制完善结合起来,更加注重“三个效果”的统一。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127人,对于认罪认罚、达成和解的决定不起诉118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28人,对生活困难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6.5万元。充分发挥检察官联系镇、社区工作机制,检察官深入社区156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9次,协助社区解决问题9件。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建立全省首个被不起诉人帮教工作机制,71名被不起诉人参与社区公益服务2000余小时,取得较好帮教效果。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推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7件199人,坚持少捕慎诉原则,不批准逮捕25人,不起诉14人;针对彭某某性侵其2名亲生女儿案首次建议区关工委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结合办案,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和发案原因,探索建立“家校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引导帮教联动机制;应省妇联邀请到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保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家长宣讲活动。通过举办“检察长-教育局长(校长)-家长”三长论坛,制作微电影《灯》在全区76所中小学校宣传,呼吁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四、围绕检察主责主业,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增强法律监督效果。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监督撤案3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22人、不起诉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纠正漏捕28人,纠正遗罪漏诉9人;针对涉及毒品、危险驾驶等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类案指导建议,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710人,法院采纳626人,法院生效判决采纳率为88.17%;对法院判决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抗诉2件7人,法院已改判1件2人。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和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监管监外服刑人员230人,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8件48人,决定变更强制措施34件34人。
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回复。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现线索92件,立案75件,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件,收到整改回复66件。加强民生检察,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共排查案件线索24件,立案20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
探索检察监督新路径。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推动法律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功能,在促进社会治理机制完善、规范企业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一年来,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上报工作专报6份,针对推进社会治理、改善营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等提出建议15条,撰写的《关于对团伙刑事犯罪现状、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建议》得到了市委常委、时任区委书记向虹翔的批示肯定;针对垃圾堆放使“翁井双线特大桥”引发铁路安全隐患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引起汤辉书记高度重视,促进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与区生态、农水等行政机关建立了联合巡查、联合执法、专案办理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常态化机制,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结合办理涉企案件,及时向光大银行等相关企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促其在经营管理中更加注重规范建设。
五、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新进展
坚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创新思路,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瓶颈,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有更多认同感。
努力建立员额检察官为主体办案机制。围绕司法责任制和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导地位及对办案团队的领导作用,检委会共讨论案件31件,同比下降64.8%,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得到更好落实;取消业务科室的管理职能,入额院领导直接分管办案团队,初步形成“大部制”的运行机制和“扁平化”管理,办案力量、资源得到较好整合,工作效率得到切实提升。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亲自参与案件阅卷、讯问、出庭支持公诉等司法活动,人均办案89件,引领作用得到较好体现。
积极做好与监察委办案衔接。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设立专门职务犯罪办案团队,对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实现监察委调查程序与检察机关诉讼程序无缝衔接。提前介入监察委案件2件2人,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
努力推动工作机制创新。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了《员额检察官团队分片联系公安机关科、所、队办案工作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捕、诉简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共接待律师270人次, 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意见,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宣告制度》,召开不起诉案件听证会13次,审查案件64件87人,对118名被不起诉人进行公开宣告,首次在世纪城社区对2名被不起诉人开展公开宣告,以案普法,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六、围绕从严治党治检要求,检察队伍建设有新面貌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政治思想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狠抓素质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调训38期165人次;组织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专题培训,针对自身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及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开展庭审观摩和案件研讨、评析、论辩等活动,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的司法理念审慎评判案件,不断增强和提升检察官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办案能力。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大约谈、大走访、大警示”活动,对履职懈怠、纪律散慢、作风漂浮的情况注重打招呼早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共开展警示教育约谈83人次,预防提醒集体约谈56人次,个别谈心61人次,共处罚95 人次,扣款9220元,“有错必追责”成为常态。
自觉接受监督不懈怠。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裁量工作情况,邀请区政协常委会视察司法裁量工作;2名员额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对“两会”期间收集的12件意见建议专题研究并逐一回复;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两长论坛”、“走访代表委员”等活动,虚心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公开法律文书64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16条、“两微一端”信息53条,累计阅读量5000余次。
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