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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1-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我院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统筹疫情防控和法律监督,勇于担当,忠诚履职一是积极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和党组书记、检察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讨论法治建设、服务民营经济、公益诉讼等重大事项。一把手带头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指导,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二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将法治内容列为必学内容,领导班子通过检察委员会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就民法典、“三个规定”进行学习研讨。三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结合我院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刑诉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检察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二、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稳进”,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履职使命,为观山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履职具体措施。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远程提讯等非接触办案方式,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 2依法批准逮捕6起诉7抽调精干力量为通源汽车公司、兴达兴建材公司制定法治服务“套餐”,深入京东物流园、宜家等辖区20余家企业“问诊把脉”,开展多方位的法治服务,主动助力复工复产。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六清行动工作部署,提前介入案件并出具140余条引导侦查意见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29人。成功办理朱令鹏、谢周青等12人以“套路贷”方式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实现检察环节黑恶案件清零同步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13条,对2件涉黑案件建议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2500余万元对涉黑恶案件中的26名犯罪嫌疑人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均被采纳。针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金融风险、行业管理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0,促进源头治理。本院被评为“贵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单位”,2名干警被通报表扬。

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聚焦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46人,起诉610,涉案金额9亿余元。提前介入“6·30”案,依法批准逮捕实施涉外网络诈骗的杨某源等20人,为防范金融风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办理破坏农村经济发展、侵害农民权益的案件712;对因案增贫、因案返贫15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0.51万元,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办理谢某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12名员工追回拖欠工资11万余元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19;对百花湖流域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增殖放流500余尾;对辖区内的河流、湖泊、村镇进行巡查走访,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新增污染源的管控和治理,发出检察建议54份,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努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结合区委和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部署,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措施。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1533起诉66对犯罪情节轻微6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作出不捕或不诉决定,以司法的力量安商暖企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暨“两长”座谈活动,倾听企业家诉求,增进检企良性互动。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对5件久拖不决案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在推进平安建设中彰显新担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落实”,把维护稳定、民生福祉作为履职要务,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着力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715人。积极开展“断卡”行动,提前介入275人,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刘某等名犯罪嫌疑人。就城市窨井盖安全问题召集辖区14家有关行政单位、企业座谈,积极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着力提升参与社会治理质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导作用,针对案件背后基层治理和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8份,收到回函45份。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来信来访473582人全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月内办结过程或结果答复,全年无涉检到市、赴省、进京访。充分运用检察听证的方式,努力做到“能听证、尽听证”,聘请30名代表、委员、律师、社区群众等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25次,讨论案件7995人,厘清认识误区,消除积怨,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性侵害、校园暴力等犯罪,批准逮捕16人、起诉11人;对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9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帮助他们重返校园。持续推进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性侵案件向教育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严格落实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严格教职工准入制度等方面的检察建议。在区委政法委统筹下,牵头建成“一站式”询问中心,建立与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相适应的特殊办案程序和救助机制,降低案件办理带来的“二次伤害”。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传30余次,让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健康成长。

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取得新成效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注重“提升”,把检察业务平衡发展作为履职根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理念,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440人,起诉687人;践行“少捕慎诉”理念,不批捕227人、不起诉168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4人。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撤案6件,追捕12人、追诉18人。加强对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刑事执行活动及监外执行的监督,对刑罚执行不当的提出纠正违法5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515人,决定变更强制措施1313人。对法院判决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3件,上级检察院均支持抗诉,二审法院均采纳并改判。

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认真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两个专项活动,落实精准监督,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共监督排查虚假诉讼线索140余件,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7其中审判程序违法监督29件,生效裁判监督3件,执行监督5向法院提出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2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7件,办结6件,其中向法院提出纠正行政执行活动违法建议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纠正违法履职建议3均被采纳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法定领域,探索消防、野生动物保护及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外领域,扎实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监督,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0件,立案审查7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4件,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30件。如:在摸排中发现一起非法繁育大鲵线索,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如:办理的一起未成年学生莫某利益受损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区民政局、金华镇政府以每月发放1200元生活费的方式帮其解决监护缺失、面临辍学的困境。

推动司法责任落实,在优化检察管理中实现新发展

围绕检察改革任务,巩固“质效”,把优化检察管理作为履职动能,在推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进程中打造优质检察产品。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入额院领导率先示范,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完善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研究建立“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力求办案环节做到极致,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最佳效果。坚持放权不放任,案件管理部门同步、适时、动态进行流程监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114,严肃、规范、优化检察法律文书质量全面落实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的改革,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建立“一站式”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在执法办案、羁押场所加强宣传、释法说理,让更多的犯罪嫌疑人全面了解,依法“可用尽用”,充分发挥良法善治作用稳步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共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83766人,适用率为90%,提出量刑建议694人(其中确定量刑建议539人),法院采纳645人,确定刑量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分别达到77.4%94.6%

努力推进智慧检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院重视下,信息化建设基础部分进展顺利,楼宇智能化项目基本完成,为实现“政法大数据”互联打下基础。扎实开展“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试点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专项工作,运用智能辅助系统办理案件300余件。

立足事业长远发展,在强化自身建设中积蓄新动力

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坚守“初心”,把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履职基础,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着力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方方面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学训词、铸忠魂、锻铁军”学习实践活动,通过政治轮训和“四史”教育,进一步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深化党建阵地和品牌建设,创新“有声智慧党建”,丰富党建文化,被区直机关工委推荐参评市级党建示范点。

着力强化素能建设。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立足培养检察工匠,组织参加综合素能、职业道德和各类专题业务培训800余人次积极开展《民法典》全员培训7172人次;坚持以案代训,落实检察官上讲台等制度,组织岗位练兵、月见庭审10余次,引导干警全面提升政治能力、机制创新能力、检察实务研究能力、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能力4名干警被省、市检察院表彰。

着力强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找差距、挖根源、抓整改,完善26项制度。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开展检察人员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违纪违法案“一案一整改”工作,全年预防提醒集中约谈119人次突出司法办案监督,对落实检察办案三个规定进行专项督察4次,记录报告22人次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努力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自觉遵循,队伍纪律作风呈现良好态势。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对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各界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活动,实地视察、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39条、法律文书423推送两微一端信息544条,累计阅读量5万余次,进一步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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