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成果,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检察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检察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交往,现向社会公布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监督方式。
一、投诉举报范围
检察院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充当司法掮客、违规接受吃请、收受贿赂、泄露秘密、违反回避制度、违规离职职业限制性规定在律师事务所幕后“法律顾问”、违规介绍案源、违规参与律师事务所“暗股”等顽瘴痼疾问题。
二、投诉举报须知
(一)投诉举报须提供举报事实及相关证据。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回复。
(二)投诉举报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51-84850225
举报邮箱:gshjcyjyzd@guanshanhu.gov.cn
邮政信箱: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大楼控告申诉部门
邮政编码:550081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7:00
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3日